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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外资办关于遴选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1

为规范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根据《市城建外资办社会审计机构遴选与管理规定(试行)》(武项目办〔202344号)等规定,拟遴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办2024202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现将遴选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要审计内容

1.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2.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评价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5.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二、报价及付费方式

此次审计合同预算价控制在4.5万元以内,参选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明确投入人力、费用标准及审计成果。

三、参选社会审计机构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参与报名的机构必须是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备选库中的社会审计机构;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且拟派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财务、税务等领域的知识和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综合实力较强、企业诚信度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方式

1.请有意参与遴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参选须知》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参选资料,我办确定的遴选评审小组将依据参选资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参选单位进行评选。

2.报名时间:20241211-13

联 系 人:曾卉

联系电话:027-85828063

    箱:1037571658@qq.com

五、其他事项说明

按照财政部20232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单位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不在此次选聘工作范围内。

 

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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