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城建外资办社会审计机构选用与管理规定》(武项目办〔2025〕33号)等规定,市城建外资办于2026年3月4日上午对陈光华同志担任武汉优士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机构遴选现场评审,经过我办评审小组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市城建外资办对陈光华同志担任武汉优士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项目中选机构为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本公示有效时段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城建外资办综合管理部电话反映或面谈。
衷心感谢所有参选单位的信任和支持!
联系人:曾卉 027-85828063
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